中國支持技術轉移人才戰略發展,以下是國家級文件梗概匯總:
1、2015年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第十七條國家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采取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向企業或者其他組織轉移科技成果。
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應當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組織和協調,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隊伍建設,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流程,通過本單位負責技術轉移工作的機構或者委托獨立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開展技術轉移。
第三十條國家培育和發展技術市場,鼓勵創辦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為技術交易提供交易場所、信息平臺以及信息檢索、加工與分析、評估、經紀等服務。
2、2016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十三五”期間,主要指標:建設100個示范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10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在重點行業領域布局建設一批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眾創空間,建成若干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培養1萬名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全國技術合同交易額力爭達到2萬億元。
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試點探索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有效機制與模式,建立職務科技成果披露與管理制度,實行技術經理人市場化聘用制,建設一批運營機制靈活、專業人才集聚、服務能力突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技術轉移機構。
(六)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
19.開展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充分發揮各類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作用,依托有條件的地方和機構建設一批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推動有條件的高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相關課程,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加快培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納入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推動建設專業化技術經紀人隊伍,暢通職業發展通道。鼓勵和規范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中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從事技術轉移工作。與國際技術轉移組織聯合培養國際化技術轉移人才。
20.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緊密對接地方產業技術創新、農業農村發展、社會公益等領域需求,繼續實施萬名專家服務基層行動計劃、科技特派員、科技創業者行動、企業院士行、先進適用技術項目推廣等,動員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科技人員及高層次專家,深入企業、園區、農村等基層一線開展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科技攻關、成果推廣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打造一支面向基層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
21.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服務。構建“互聯網+”創新創業人才服務平臺,提供科技咨詢、人才計劃、科技人才活動、教育培訓等公共服務,實現人才與人才、人才與企業、人才與資本之間的互動和跨界協作。圍繞支撐地方特色產業培育發展,建立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創新驅動中心,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為高層次人才與企業、地方對接搭建平臺。建設海外科技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為引進海外創新創業資源搭建平臺和橋梁。
3、2016年2月26日國務院《促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計劃》
加大專業人才隊伍培養力度。推動組織高校技術經紀人聯盟,采取特邀講座、案例研討、實例調研、參與創新創業競賽等方式,著力培養既懂技術又懂市場的復合型技術轉移轉化人才;引入國外先進的技術經理人培訓課程體系,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的高校技術經紀人隊伍;加強技術轉移機構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制訂并推行《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標準貫徹工作。
4、2016年08月17日教育部、科技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
四、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建設。鼓勵高校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建立負責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專業化機構或者委托獨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培訓、市場聘任等多種方式建立成果轉化職業經理人隊伍。
5、2017年9月15日國務院《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
(三)建設目標。
到2020年,適應新形勢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本建成,互聯互通的技術市場初步形成,市場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的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發展壯大,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有機融合,技術轉移渠道更加暢通,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的國際技術轉移廣泛開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七)發展技術轉移機構。
強化政府引導與服務。整合強化國家技術轉移管理機構職能,加強對全國技術交易市場、技術轉移機構發展的統籌、指導、協調,面向全社會組織開展財政資助產生的科技成果信息收集、評估、轉移服務。引導技術轉移機構市場化、規范化發展,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技術轉移機構。
加強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建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加強科技成果的市場開拓、營銷推廣、售后服務。創新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管理和運營機制,建立職務發明披露制度,實行技術經理人聘用制,明確利益分配機制,引導專業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服務。
加快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發展。鼓勵各類中介機構為技術轉移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資產評估、技術評價等專業服務。引導各類創新主體和技術轉移機構聯合組建技術轉移聯盟,強化信息共享與業務合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服務績效對相關技術轉移機構給予支持。
(八)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加強技術轉移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人才隊伍建設,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設置專職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創新型崗位,績效工資分配應當向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轉移人員傾斜。鼓勵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服務。統籌適度運用政策引導和市場激勵,更多通過市場收益回報科研人員,多渠道鼓勵科研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活動。加強對研發和轉化高精尖、國防等科技成果相關人員的政策支持。
加強技術轉移人才培養。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作用,通過項目、基地、教學合作等多種載體和形式吸引海外高層次技術轉移人才和團隊。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立技術轉移相關學科或專業,與企業、科研院所、科技社團等建立聯合培養機制。將高層次技術轉移人才納入國家和地方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
(十二)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
加速技術轉移載體全球化布局。加快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建設,構建國際技術轉移協作和信息對接平臺,在技術引進、技術孵化、消化吸收、技術輸出和人才引進等方面加強國際合作,實現對全球技術資源的整合利用。加強國內外技術轉移機構對接,創新合作機制,形成技術雙向轉移通道。
開展“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技術轉移行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建技術轉移中心及創新合作中心,構建“一帶一路”技術轉移協作網絡,向沿線國家轉移先進適用技術,發揮對“一帶一路”產能合作的先導作用。
鼓勵企業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引導企業建立國際化技術經營公司、海外研發中心,與國外技術轉移機構、創業孵化機構、創業投資機構開展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技術轉移活動,與技術轉移國際組織建立常態化交流機制,圍繞特定產業領域為企業技術轉移搭建展示交流平臺。
6、2017年6月9日“十三五”技術市場發展專項規劃
2.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與服務業態快速發展。區域性、行業性技術轉移機構和組織快速發展,全國技術轉移聯盟作用初步顯現。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專業化、市場化服務能力逐步提升,機構與機構之間及與企業和國際技術轉移組織之間交流合作逐步深化。到2020年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達到600家,中國創新驛站站點達到300家,技術經紀人、中高級技術經理人突破10000名。技術轉移服務模式不斷創新,帶動技術轉移服務業快速發展。
3.推動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國際化。強化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全球資源鏈接能力,按照“一帶一路”戰略布局,積極實施“走出去”和“引進來”。鼓勵國內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在國外科技創新領先地區設立機構,與國外同行開展深層合作,有效利用和配置全球創新資源,吸引國際先進的技術項目、優秀的人才團隊和豐富的資本在華落地。鼓勵跨國科技企業、國際知名技術轉移機構等在國內建立分支機構,緊密跟蹤全球領先的技術轉移新模式新趨勢,帶動我國技術轉移服務業加速發展。
(五)加強技術市場人才培養,提升行業人員從業素質。
1.完善技術市場人才培養體系。持續推進“基地+教材+師資+管理”四位一體的技術市場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加大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力度,編寫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大綱和教材。建立全國統一師資隊伍,開展技術市場法規、技術合同登記、技術轉移公共政策、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實操等培訓。統籌推進技術市場管理人才、技術經紀人、中高級技術經理人等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從業人員隊伍建設,逐步形成符合技術市場發展需求,職業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技術市場人才隊伍。
3.建立國際技術轉移人才培養機制。加強與國際知名技術轉移機構和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吸引國外大學、科研機構、企業職業技術經理人來華工作、短期交流或舉辦培訓。支持國內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機構選派工作人員赴海外進修、短期交流訪問。探索建立國際高端技術轉移人才培養機制,與國際技術轉移組織聯合培訓國際注冊高級技術經理人,培養具有專業化能力、復合型背景、國際化視野的高水平技術轉移專業人才。
來源:UTTP技術轉移師聯合會